2006-12-14 10:19
近年来,市地税局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建立“阳光税务”的有效机制,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意见》后,该局加大构建“阳光税务”力度,扎实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规范、透明和高效运作,初步实现了税收业务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化,基本实现了行政权力的网上运行。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该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构建阳光运行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专门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办公室,研究制定《南京市地方税务局权力阳光运行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地税系统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同时,强化责任落实,把目标确定为“全面支撑税务业务、大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监控权力运行、提高管理透明度;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社会和纳税人”三个层面。通过“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发展”的策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二、坚持制度创新,规范执法权力。一是全面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在系统内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建立了具有789个流程和379个规范的管理体系文件,使各项税务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二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对行政执法职权按岗位进行了分解,形成了市局、分局、稽查局三大系列、67类业务岗位的岗责体系范本,对每一个岗位的执法事项,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考核内容、扣分标准、监督制约环节等全面细化。同时完善了考核评议办法和执法过错追究办法。三是优化完善绩效考评制度体系。将南京地税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目标任务进行具体细化分解,落实到各项考核指标中,并通过督促检查,加强责任传导,强化岗位责任。
三、加大改革力度,强化权力制约。一是调整征管机制,加强对执法权的制约。今年4月份进行了新的征管机制优化。在全市按行政区划设立15个属地分局,负责日常征收、管理和检查以及对纳税人的服务。建立集约型的稽查体系,在全市设立1个稽查局,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二是优化行政管理,强化对行政权的制约。制定了市局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决策支持制度体系;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完善系统财务内控机制;加强后勤保障项目规范化管理,实行后勤保障市场化。三是深化人事改革,加强对用人权的制约。积极推行以能级管理为核心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增强干部管理民主化程度。
四、推进电子政务,确保权力阳光运行。一是努力建设电子税务。通过公文系统、计划管理软件和“金力”四期中两权监督、政务、事务、政工等模块的应用,实现了办公无纸化。通过新组建的信息管理处,对涉税数据进行系统、科学地分析、预测,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同时依托信息化平台,定期向区县政府推送相关信息,建立了与工商、国税、公安、房产、土地、统计、建委、建工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充分利用信息手段。该局通过“四期”系统,将各种执法权分解为若干环节,全程固化,实现透明的过程控制和痕迹保留。同时建立效能管理系统,对工作全过程进行远程实时监控管理,开发应用税收执法责任制自动化考核管理软件,通过计算机自动考核评议。在地税网站上设立“局长信箱”、“咨询投诉”、“执法评议”、“纳税人调查”等模块,并开通了执法监督热线电话,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党风联络员及执法监督评议员,随时随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全面开展网络服务。一方面,提供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还设置了网上公示、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社保费欠费公告等栏目,并专门开设《政务公开专栏》,便于纳税人查询掌握。同时,实现了“税费基金一体化”及“银行出票”,形成“城乡一体、电子征解”的税款电子征缴的格局。另一方面,建成“南京地税”中英文外部网站,进一步拓宽网上资讯渠道,深化“12366”税收咨询服务热线功能,开发“12366税信通”短信平台。
通过努力,该局初步实现了行政权力的网上运行,基本实现了“阳光税务”的目标,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升了服务效能,提高了办事效率。实现了网上申报、税务登记、发票服务、网上审批、咨询和个税查询、综合查询等诸多功能,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目前该局税款电子化报缴率达90%以上,网络已成为办税服务的基础手段之一。据统计网站点击率已超过1800万人次。依托“12366”,向纳税人提供全面快捷的税收法律咨询和办税服务,截至目前已解答纳税人咨询176万人次。
二是规范了权力运行,实现了依法行政。通过全面梳理,清理出行政许可权4项、行政处罚权40项、行政征收权26、行政强制权4项以及其他行政权13项,计87项,并编发了《地方税收政策法规丛书》、设立了税收电子条法库。同时,对各行政事项编制了流程图,并在外网进行公示。通过这些措施,更新了工作观念,理顺了工作关系,优化了工作流程,实现了执法权力及行政权力的系统、透明、规范运行。
三是强化了效能监察,有效防止腐败。该局依托“金力”四期系统,明确并固化了岗位权职,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该局开发应用税收执法责任制自动化考核管理软件,通过计算机自动考核评议,促进了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仅今年上半年就进行责任追究388人次。通过效能管理系统和税收执法责任制体系的运用,使执法权、行政权、用人权等置于有效的监督制约下,有效防止了腐败行为的滋生。(市地税局阳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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