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公安局依托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坚持以信息化带动警务现代化,并于2004年7月,建成了警务综合信息平台,该平台带动和促进了公安工作的现代化、正规化,也为权力阳光运行电子政务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平台涵盖了公安工作的主要业务领域。不仅包括接处警、刑事侦察、基层基础工作、治安管理、绩效考核等日常业务,而且包涵了绝大多数的行政执法事项,其中635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强制事项已全部在平台上运作。
二是平台规范了岗位和工作流程。该局以警务综合平台为载体,采取强行入轨、强力推进的办法,全面明晰和固化了民警岗位职责,健全完善了警务运行规范,并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环节,实现了执法事项的全程网络运行和全程监控,切实保证执法办案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是平台实现了执法监督正规化。该局依托平台,大力推进督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利用语音、图像、文本等数据信息技术手段开辟了网上督察新途径。通过建立报警求助电话同步录音系统,为群众投诉提供了调查取证的依据。在此基础上,该局扎实推动权力阳光运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市公安局阳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