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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
权力编号
NJ16LB-CF-0021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实施主体
区劳动保障局局监察大队
办公地点
区雄州镇延安北路82号
监督电话
5775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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