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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现在的位置是:档案馆公布、开放档案和向社会利用提供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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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公布、开放档案和向社会利用提供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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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NJ16DA-QT-0011 |
办理部门 |
六合区档案局保管利用科 |
事项类型 |
其他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收费金额 |
否 |
办理地点 |
雄州镇环城中路2号 |
联系电话 |
57120360 |
部门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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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5-57120360 地址:六合大厦5楼阅览室。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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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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